多次索要欠款未果,江门一男子竟然纵火致2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江门中院院长叶柳东前日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涉嫌放火罪案件。
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某江因债务纠纷欲报复被害人王某全。今年3月21日零时许,被告人王某江窜至江门市高新区光明三路麻二工业区工地被害人王某全等人居住的集装箱宿舍,广州讨账公司趁被害人王某全与工友熟睡之际,将事前购买的大量“天那水”倒入该宿舍,点火后关闭大门离开现场。被害人王某全、袁某青、张某、何某国、曹某兵、黄某云、王某贵、刘某科、曹某发均在宿舍内被大火烧伤,其中被害人袁某青、曹某发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被告人王某江当庭辩称,他承认放火的事实但不承认构成放火罪,他的行为是被迫的,是因为受害人王某全欠他200多万元,他多次向王某全索要欠款但没有成功,最后忍无可忍才做出这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