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乐业县人民法院在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网络查询平台圆满执结了一起“十年老赖”案。此案提醒了那些逃避执行的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躲避债务,应该正确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吴某于2005年7月向乐业县某银行借款10000元,广州讨债公司一直未偿还。2006年年初吴某外出务工,一直查无下落,法院对此案采取了中止执行措施。十年后,执行法官走访了吴某所在的村组及其相关亲友,得知吴某十多年一直在广东打工,没有回家。执行法官立即到公安机关了解其身份信息,半年多以来,不定期的登录司法网络查询平台查找吴某的财产,终于查到吴某在乐业县某银行的存款20000余元。
“你好,你的存款已被我院冻结……”乐业法院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被执行人吴某平静的生活,执行法官电告知吴某要立即回家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没想到十余年了,你们还能找到我。这钱我一定如数偿还。” 2016年9月,吴某从广东回家后,立即赶到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当即给付申请执行人10000元及利息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