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赖账,“老赖”与老友签署假合同,不曾想老友事后假戏真做,占有房产拒不返还。为此,这名“老赖”如今的苦主只好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昨日,广东高院送达二审判决,确认双方签署协议无效。比较少见的是,法官同时还下达处罚决定书,“老赖”被判罚款10万元(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而其所有的或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则分别被罚款50万元,而其之前想规避的债务亦仅200多万港元。
经查,2005年9月广州收债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富邦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将香港荣昌贸易公司(持牌人为赵春棋)起诉至汕头市中院,要求荣昌贸易公司支付设备租金及利息约200万港元。
为防止名下资产被法院查封拍卖,2006年初,赵春棋与老朋友钟辉城签署《土地、厂房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五处房地产以750万元的价格“卖”给钟。
岂料老友假戏真做。赵春棋声称,2006年5月,钟辉城到其中的荣祥厂出示协议要收房,此时,赵春棋因接受香港法院破产调查与外界失去联系。在联系老板未果的情况下,荣祥厂留守人员在收到32万元“尾款”后,最终将工厂的锁匙及一切证照(包括上述5处房地产证件原件)交与钟辉城。
2006年11月,汕头中院作出判决,香港荣昌公司应向香港富邦财务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共200多万港元。因其并未执行,次年3月,经富邦公司申请,汕头中院查封了由荣昌公司全额投资的3处房地产。
其后,“第三人”钟辉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其称其于2005年1月已向赵春棋购得包括被查封的3处房产在内的5处房产,价款已全部交清。但因荣祥制衣公司不配合,其一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据此,钟请求法院撤销查封裁定,维护其“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其后,法院撤销了对涉案房地产的查封裁定。
2009年1月,在香港马坑监狱服刑近两年后,赵春棋重获自由,赴广东要求钟辉城归还荣祥厂的5本房产证等财物,但钟却反复多次借故拖延。
2011年,赵春棋向汕头中院提起诉讼,承认之前为规避法院执行,虚构合同,倒签日期,要求确认其与钟辉城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钟返还5处房地产及房地产权证。对此,钟辉城则反诉要求赵春棋为其办理过户登记。
该案经汕头中院和广东高院两级法院的审理。昨日,广东高院送达了二审判决,确认赵春棋与钟辉城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恶意串通规避执行,为无效合同,钟辉城应将5本房产证予以归还。
为何罚了个人还要罚公司?
释疑
主审该案的广东高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郭尔绚向记者表示,本案中,赵春棋为逃避生效判决的执行,故意与他人签订虚假协议,对赵春棋的行为自然应依法予以制裁。
此外,赵春棋是作为荣祥制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荣祥纤维厂的实际控制人实施违法行为,目的是保存两间单位的房地产,其行为同时属于职务行为,故对该两家单位也应予以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