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向他人追要钱款未果而心生愤怒,冯某冲动之下将欠债人打成轻伤二级,本来有理的事儿却因此酿出了苦果。
身边的事儿
为了找到债务人黄某索要债务,冯某便蹲守在其住处附近。3月19日22时许,冯某发现了黄某踪迹,便跟随其到黄某的住处。由于长期索要债务未果心生愤怒,进入房间后,冯某就从地上捡起一根破碎的木条殴打黄某,致使黄某的头部、眼部、肩部等多处部位受伤。
经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庭审中,冯某辩称,2013年,广州追债他跟谢某合作共同出资20万元,以谢某的名义交给黄某作为其承揽工程项目的诚信金。但直到2014年8月,黄某都没有将该工程项目交付给冯某和谢某,也不归还他们诚信金。2015年,他受谢某的委托向黄某讨要这笔钱。“因为黄某一直躲着不见我,所以这次找到他后,我一时气愤才动手打了人。”冯某说。
结果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冯某认罪,且被害人黄某欠账不还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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