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州收债公司讯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同学易借借款的钱也没了,武汉市民杨先生也跟着吃亏,贷款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让他催促报销,短信一个晚上泛滥成灾,一共几百个。记者调查发现,网贷出借人,最能让借款人将手机地址簿借给客户绑定,如果付款不及时,他们会在地址簿中向借款人发送朋友“催还钱”。
“还钱,要正当”,不是为了还钱而不偿还诚信,还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但债权讨债必须依法依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做的方式或者将自己从维权者、被害人变成违法者,做错事,并将付出相应的法律成本。
与线下民间借贷一样,借贷也是一种网络借贷合同,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于借贷双方之间,对无担保、相互借贷等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
贷款公司应当对借款人实际债务人墩的权利,包括他们自己声称对方,通过律师发送提醒信,通过法院主张权利和其他合法手段,但朋友“地址簿”不感兴趣的第三个人,没有共同还款,常见的还款义务,没有帮助,督促还款的义务。
贷款人通过滥发垃圾短信,强迫第三人“催还钱”,无疑是滥用法律诉求,以及电信骚扰,侵犯公民正常沟通权。如果贷款人使用假基站,伪装成银行等机构的平台,并发送骚扰短信,则涉嫌犯罪。使用借款合同强迫借款人的手机地址簿强制贷款客户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
将于10月1日生效,在<<民法通则>>中,专门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处理和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解释适用法律或法规的一些问题,对合法和非法购买,从个人信息,严禁。
虽然“敦促也赚钱”的一个原因,而不同于闹事、暴力讨债的行为,如非法拘禁,但本质上也属于非法收集了其他犯罪的风险。贷款公司必须诚实守法,通过正当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也应积极运用刀剑执法,严厉打击各种情况下的非法托收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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